极其浮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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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瑞文】自荐枕席(五)

翌日,王博文起得格外早,穿了新衣裳来到外头,翠云正在布菜,抬头看见他,立马“呀”了一声:“王公子穿这身可真好看!”

王博文有些羞赧地坐下:“哥哥眼光好,懂得挑选款式。”

翠云听到他对孟瑞的称呼,稍微愣了一愣,随后了然一笑,接着布菜。

过不多时,孟瑞也来了。今日他身着靛青长衫,袖口和脚口特地束起来方便活动,少了些文人气,却显得格外挺拔干练。王博文见惯了孟瑞穿宽袍大袖,偶然一次见他如此打扮,不免新奇,大眼睛滴溜着多瞅了几眼。

二人毗邻而坐,一道吃饭。一人一碗粥,一个饼,两道小菜,还有一个咸鸭蛋。

王博文来这儿之前没吃过咸鸭蛋这东西,只在集市上见到过,卖蛋的小贩吆喝说说是从高邮运来的,佐粥喝再合适不过。

他起初以为就是普通的鸭蛋,鸭蛋谁还能没吃过?不说鸭蛋,肥鸭子他们家都养了好几只。

在太守府的前几日,王博文每天早上都会在自己盘中看到一个鸭蛋,他不喜欢吃煮鸡蛋煮鸭蛋煮鹅蛋煮所有蛋,那么大一个淡而无味的蛋黄,卡在嗓子里怕是能噎死人。他不好意思说自己不想吃蛋,于是连着好几天都假装没看见,把粥和饼吃了,鸭蛋悄咪咪留在盘子里。

大约从第四天开始,王博文发现自己没有鸭蛋了,那颗蛋转移到了孟瑞盘中。

他正松了口气,在心里沾沾自喜,就看见孟瑞把蛋轻轻在桌上磕了一下,然后剥开蛋壳,开始用筷子挖着吃。奇怪的是,那蛋黄不是淡淡的黄色,而是像傍晚的太阳,是橘黄色的,且看起来鲜美多汁,一筷子下去都流油了,坐在旁边都能闻见那股奇异的香味儿。

孟瑞似有所觉,抬起头来,王博文正盯着他手里的咸鸭蛋目不转睛。他动了动手里的蛋,试探着问:“要这个?”

王博文小声吞了口口水,点点头,孟瑞于是把整个蛋黄都拨给他。

咸鸭蛋仿佛为王博文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,自此以后他都对早饭翘首以盼,咸鸭蛋可以称得上是支撑他在太守府待下去的最大动力。

眼下正是王博文最期待的时刻,他拿起蛋美滋滋地剥了吃。他有些挑嘴,偏爱吃那里面咸香流油的蛋黄,不爱吃蛋白,刚把上头的蛋白弄开,准备挖蛋黄吃,只见一个圆滚滚的整蛋黄落入跟前的盘中。

“我不爱吃蛋黄。”孟瑞淡淡道。

王博文心里头高兴,抬头看他身边的人,眼中却带了几分疑惑,世上居然有不爱吃咸鸭蛋黄的人?

孟瑞见他用古怪的眼神瞧着自己,想了想解释道:“我这副筷子还没用过,你不用担心。”

谁说我担心这个了?王博文嗔怪地努努嘴,笑眯眯道谢后便没再说别的。

现在对他来说,吃饭才是头等大事。


吃了两个鸭蛋黄的王博文精神十足,坐在去郊外的马车上根本闲不住,走一段就打帘子看看到哪儿了,手伸在窗户外头感受清风滑过指间,开心得像一只许久未出过笼子的小鸟。

孟瑞看他高兴,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。他的生活向来单调无味,冷不防出现这样一个小朋友,倒是增添了不少趣味。

到了地方,王博文迫不及待跳下马车。面前是一片辽阔的平原,极目望去,青青草地与天相接,碧蓝的天空中,几朵白云如同泼墨般晕染点缀其间,偶尔飞过的鸟儿和耳边拂过的风,给这宁静如画的景色带来一缕鲜活气息。

这感觉跟在森林里很不一样,王博文从鼻间深吸一口气,胸腔里清爽充盈,他张开双臂,顿时广袖穿风,整个人似要飘起来一般。

“哟,瞧瞧是谁来了,这不是我们新太守家的孟公子嘛?”

好兴致被一个尖锐的嗓音打破,王博文抬眼望去,一个身着绿衣的青年从马厩那头踱步过来,打着把扇子,却没有丝毫俊逸潇洒的气度,贼眉鼠眼,皮笑肉不笑,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人。

孟瑞客气寒暄:“方公子。”

王博文眼珠一转,姓方?他立刻想到那位娇矜刻薄的方小姐。

“哎呀,都是自家人,何必如此生分?说起来我还要叫你一声表哥。”那方公子说道,“原本以为你不会来,所以没叫上婉晴。之前小侯爷递了几次帖子,你都不曾回应,我们还以为上次那事……惹得你不高兴了呢!”

王博文心道,果然,这对兄妹长得不大一样,性子却是同样嚣张跋扈,惹人生厌。

即便他搬出小侯爷,孟瑞脸色也纹丝未变,冷淡答道:“岂敢。”

方公子顿时有些气闷,他最烦的就是看到孟瑞端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,自己说了那么多,他两个字就给打发了?

眼珠咕噜一转,看见旁边的王博文,他歪着嘴笑道:“哟,这位是哪家的公子?面生得很呐?”

王博文正欲自我介绍,孟瑞先他一步说:“他是我远房表弟,姓王。”

“哦——又一个远房表弟。”姓方的一个“哦”字尾音拐了好几个弯,狭长的眼睛开始不住地上下打量王博文。

王博文被他瞧得浑身发毛,下意识往孟瑞身后藏,不愿让他这么看。

姓方的嘿嘿一笑,把手上扇子收起来,在手掌上啪地一拍:“原来孟公子好这一口,之前小弟没打探清楚,还以为……嗨,这下终于知道了,下回还请务必赏光,定让您满意!”

王博文听得一知半解,却把方公子脸上的揶揄瞧了个清楚,气得他想上去咔嚓把这人的胳膊给卸了,看他还笑不笑得出来!

“不必了……”孟瑞话未说完,那边又过来两位公子,唤他们一同去挑选马匹,其中有那个被称为小侯爷的青年倒是落落大方,对孟瑞二人很是客气。

王博文不远不近地跟在孟瑞后边走,时不时扭头提防姓方的接近。

“抱歉,小白。”孟瑞突然用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道,“凭白又让你受言语侮辱,我不知道他也会来。”

王博文先是心头一暖,然后便有些心虚。那方家兄妹说的也不全然是凭空捏造,他确实是存了歪心思,故意接近孟瑞的……而孟瑞待他却是真的好。


王博文垂着脑袋跟孟瑞来到马厩,孟瑞挑了一匹温驯的马牵出来交给他,王博文看见马儿在他面前打了个响鼻,双眸登时熠熠生辉,又开心起来。

他小心翼翼摸着马儿的鬃毛,热情地同他打招呼:“小马儿,我叫小白,你叫什么名字?我是第一次来,你可不要欺生哦……”

孟瑞看着他微笑,耐心等到小孩跟马儿套完近乎,才带着他来到外头空地上。

“上马之后一定要坐稳,身体向后倾,用前脚掌踩马镫,双腿夹紧马肚……”

孟瑞不厌其烦地罗列要点,在小孩耳边强调,王博文早就听得心痒难耐,跃跃欲试地往马背上爬,岂料刚踩上马镫,脚下便是一滑。

千钧一发之际,孟瑞眼疾手快地托住他的屁股,用力把他往上一推,王博文长腿一跨,总算坐了上去。

马儿原地踢动几下蹄子,并未表示反感。马上的人和马下的人却尴尬无言,王博文双手紧捏缰绳,感觉臀部被孟瑞碰到的那处正灼灼发烫。

“是我太着急了……对不起……”王博文挣扎了会儿,率先开口。

孟瑞把手放在口边轻咳一声:“没事,上马下马一定要注意安全,不得儿戏。”

王博文点头如捣蒜。

孟瑞牵着马,带着它慢慢溜达两圈,马儿悠闲地走着,王博文在马背上一颠一颠的,既兴奋又好奇,兴奋的是骑马原来这么好玩,好奇的是什么时候才能让它奔跑起来?

绕到第三圈,孟瑞放开绳索,在一旁看着他骑,王博文正慢慢加快速度,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渐近,那个阴魂不散的方公子又出现了。

“哈哈哈,原来远房表弟不会骑马?说起来咱们京城上下皆跟随圣上崇尚武学,连我那妹妹都是七岁开始学习骑射,表弟家里是请不起师傅还是养不起马儿啊?”

王博文双目圆瞪,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。不是说官家子弟都好修养好人品么?这人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!

孟瑞也十分头疼,方家跟孟家有些交情,而方家兄妹这脾性却跟他从头到脚的不对盘,所以这些年无论是在塞北还是江南,亦或是现在两家都迁至京城,他都不想与这两兄妹有过多的来往,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。

可这兄妹俩却一个赛一个的幼稚,不知是存了什么心思,就爱在他跟前寻衅滋事,避也避不开。

“你做甚瞪我?我说的可有错处?如若表弟不服气,我俩不妨比试一番。”姓方的洋洋得意,抬起下巴指了指前面,“就以前头那片树林为界,从这里出发,谁先骑马跑到那里,就算谁赢!”

“赢了能怎么样?”王博文也不甘示弱地昂起头。

“赢了就可以把对方当马骑!”

孟瑞眼皮一跳,这赌注在他眼里幼稚滑稽,可王博文才十六岁,正是爱争强好胜的年纪,保不齐冲动之下就着了他的道。

“依我看……”孟瑞刚出言阻止,只听王博文气势如虹的一声“好”,接着眼前的粉衣少年就扬起马鞭猛地甩下去,马儿嘶叫一声,如离弦之箭飞奔出去。


马儿疯跑出去刚一会儿,王博文就开始后悔了。

这小马看着温驯,跑起来居然这样快?快得风在他耳边呼呼地吹,两旁的景色飞快往后倒退,马背上颠得太厉害,他连眼前的东西都看不真切。

而身后,姓方的正步步紧逼,马蹄声越来越近,王博文只得夹紧马肚,勒紧缰绳,一刻也不敢松懈。

开玩笑,他可不想给这个混蛋当马骑!

然而姓方的骑着的是匹宝马良驹,不是王博文骑着的这匹小马能比的,他很快追了上来,看见王博文惨白着一张脸,骑在马上笑得张狂:“哈哈哈,快到终点了,你不会还不知道怎样叫马停下吧?”

王博文脸色更白了。他确实不知道,刚才孟瑞还没来得及教他。

姓方的看他这样还觉得不够,坏心眼地在他骑着的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鞭,小马儿突然发狂,王博文身体猛地后仰,接着便被带着狂奔进树林。

“马儿……马儿快停!”王博文慌极了,树林里一个人都没有,可他还在身不由己地往前风驰电骋,马儿根本不听他的。

他从未落入过如此凶险的境地,即便刚开始独自上山采药时,有几次天黑被困在山上,也没有眼下如此叫人害怕,因为他知道父母兄妹还有村里人很快会来寻他。

可是现在……会有谁来救他?

“哥……哥哥……”王博文小声地喊,他没抱任何希望,只是喊来给自己壮壮胆。他不管不顾地跑出来这么远,孟瑞根本不可能听见他的呼唤。

“抓紧绳子,坐稳了,不要害怕!”

身后传来的声音犹如平地一声惊雷,王博文以为自己幻听,拼命扭脖子往后看。

居然真的是孟瑞,只见他骑着一匹黑色骏马,扬起手甩动马鞭,飞快向自己这边冲过来。

王博文只来得及看这么一眼,他转过头来握紧缰绳,努力稳住左摇右晃的身体,鼻尖却陡然发酸。

“哥哥……小宝哥哥……哇!”

孟瑞:“……”

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孩,这是……哭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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