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其浮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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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瑞文】不知所起(三十二)

那晚之后,两个人就顺理成章的睡在了一起。
本来第二天回到公寓,王博文小朋友还小傲娇了一下,洗了澡趁着孟瑞在厨房弄咖啡,溜进次卧,一边拿着枕头心不在焉的拍拍拍,一边眼睛滴溜滴溜的往客厅里瞅。
门半敞着没关上,可以说是非常的刻意了。
懂得顺杆爬的孟瑞先生自然没有辜负他的期待,不疾不徐的推开门走进来:“有空吗?”
王博文盯着枕头像要把它盯出花来,手上拍得砰砰响,恰好遮挡住他有些急促的心跳声:“有呀,怎么啦?”
“帮我也拍拍枕头。”
王博文:“……”还能更生硬一点嘛?
然后这一拍就破了拍枕头最长时间的纪录。
“这个枕头不太好拍,都睡塌了。”欲盖弥彰的拖延时间。
“嗯,明天重新买一只,辛苦你了。”
听了这话王博文反而不好意思起来:“也没……没什么辛苦的。”
一直到枕头里的羽毛都被拍散了,王博文才舍得停下,把枕头放到床头,又装模作样的抻了抻四个角,拍拍手大功告成状:“好了,那、那我走了啊。”
说着作势要走,心里却急得不行。
还等什么呢?我要走了啊,真不说点什么吗?
他忘了金主大人是个务实的人,一向是爱做不爱说的。
刚一站起来,就被孟瑞伸手出猛的拽坐回去。
屁股下面暖暖的,显然是坐在了某人的腿上。
王博文一口气吸太急给呛着了,红着脸小声咳嗽,别扭问道:“干……干什么?”
孟瑞挑眉一笑,抬手勾起王博文的下巴,强迫他看着自己:“有个觉想跟你睡睡。”
脑子里轰的一声炸了根炮仗,脸都炸红了。王博文心想,金主大大可真厉害啊,这个热门话题不会是您买的吧?
“不对。”孟瑞仔细想了想,正色道:“是有很多觉想跟你睡睡。”
这回王博文脑子里炸起了一整挂鞭炮,一千响的那种,噼噼啪啪经久不息。
这种事情就不要这么严肃较真的说出来了啊啊啊啊啊!
窝在孟瑞怀里缓了一会儿,还没想好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他,王博文下意识的想先躲一躲:“我、我去拿个东西。”
“这个吗?”孟瑞慢条斯理的塞一个东西到他怀中,并没打算松开胳膊。
王博文低头一看,是那只他一直悄悄藏在被窝里的派大星。
砰——鞭炮还没炸完,天空中又盛开一朵烟花,绚烂夺目。

小孙发现孟瑞这几天心情非常好,而且是越来越好,愉悦值呈直线上升趋势。
具体表现在——走路带风,春风;眉眼含笑,傻笑。
难道是好事将近了?小孙不由的捂紧了自己的钱包。
这天下午,小孙第三次敲门进入总经理办公室,里面还在放Free Loop那首歌,已经整整循环5天,他都能把歌词倒背如流了。
公司广播里午间休息的背景音乐也换成了这首,员工们一开始还挺新鲜的,之前不是维瓦尔第就是帕格尼尼,专拣激昂的放,导致他们吃午饭的时候跟打了鸡血一样动作飞快,小睡一会儿都觉得羞耻,就想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。
后来换成了这首少年们唱的轻摇滚,清亮的嗓音配着抒情的调调,顿时让大伙儿如沐春风,身心舒畅。
可是再好听的歌,每天在耳边单曲重复的放,也是会腻的,于是小孙肩负着一众同事的期待,慢慢挪到孟瑞跟前,想趁送文件的时候顺道提一下。
腹稿都打好了——孟总您看要不咱们换首歌接着轮?反正咱老板娘的歌也不止这一首。
孟瑞接过他手里的文件,没等他开口,先主动亲切跟他话家常,“吃饭了吗”,“食堂伙食怎么样”,“加班累不累”,“待会儿请大家吃下午茶”,小孙受宠若惊连连点头,到了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。
孟瑞一目十行的扫过文件,颇为满意的打开笔帽签字,此时办公室里循环的歌正好放到“所以就让我不懂事的心跳再倔强一次好不好”这句词,小孙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哼了几声“好不好”。
结果一低头,就看见孟总大笔一挥,在文件签名栏上写了三个字——“好!好!好!”
小孙:“……”
亲爱的同事们,这歌一时半会儿是肯定不能换了,你们且听着吧啊!

那边的王博文正在后台准备这首歌,今天下午的表演是直播,除了唱组合的歌,还有一首长达7分钟的经典老歌大串联,歌词量相当大,而且说切歌就切歌,每首曲子中间只给留了半个八拍的反应时间。
王博文还从来没有同时记下过这么多歌词,还都是童年回忆类型的歌,一堆词句在脑子里搅和,明明昨天晚上已经背得很熟了,今天又开始晕头转向。
一定是因为早上一醒过来就被孟瑞按着吻到缺氧,所以脑袋瓜子都变迟钝了!王博文狠狠的想。
出场前最后十分钟,他一个人躲到角落里,握着圆珠笔,默默在手上做小抄。
结果写了满手的歌词一句也没用上,7分钟的大串联他一个字都没唱错,反而自己组合的歌唱错了三句。
“让不停的心跳心病痛快一次好不好?”
“让我不快的你行你上痛快一次好不好?”
“让我不痛快的一次要痛快一次好不好?”
连着三次唱到这句就卡壳,他整个人都已经懵了,完全不记得歌词到底应该是啥,总觉得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。
下台才想起来,是丢了“倔强”。
还丢了人。
欲哭无泪的打开微博,立刻被井喷般的新消息闪花了眼。
“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改词小能手啊!”
“同一句歌词改成三句不重样的,大写加粗的服气!”
“你们好,我是倔强,我的麻麻不要我了嘤嘤嘤!”
“反正我不管,小白唱的才是正确的歌词!”
……
悲伤的情绪还没酝酿出来,又被她们逗得破涕为笑。

走出电视台跟三名队友道别,王博文左右看看没有人,径直走向了停在路对面的停着的黑色SUV。
打开副驾车门坐上去,驾驶座上正在小憩的孟瑞就醒了过来,揉揉眉心,笑着从杯架上拿起准备好的奶茶递过去:“来的路上买的,趁热喝吧。”
王博文也冲他笑,插上吸管喝了一口,暖到心里。
这几天孟瑞无论多忙,几乎每天都抽出时间接送他上下班,有时候把他送到家还要再去公司忙到很晚。
王博文五次三番的劝他不要接送了,他自己一个人也没关系的,孟瑞轻飘飘一句话就给他堵回去了。
“工作累了出来兜风放松放松,不是故意来接你的。”
王博文偷偷在心里怀疑这话的真实性。
然而看破不说破,毕竟他也想多见见孟瑞。
“待会儿送你回去,然后我要回家一趟。”
王博文咬着吸管,眨眨眼想了半天,才明白“家”说的是哪里。
讷讷的点点头:“哦……”晚上又要自己一个人在家了呗。
他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如此依赖一个人,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跟他待在一起,每次孟瑞接送他的路上,他都巴不得时间走得慢一点,再慢一点,每个路口都能堵上半小时、每个红灯都是十分钟才好。
孟瑞见他嘴巴越翘越高,知道他是不高兴了,柔声哄道:“有什么想吃的吗?晚上给你带回来。”
王博文把奶茶放回杯架上,搅搅手指,摇头。
“那有没有什么想要的?哥哥送你。”
这话听着十分霸道总裁,让人双眼冒心,可是王博文却并不开心,嘴撅得更高了:“干嘛又要送我东西……”
“奖励你今天改词优秀啊!”孟瑞摸着他的头笑着说。
王博文:“!!!”消息还能更灵通一点吗?
勉强忍住了夺门而逃的冲动,王博文左思右想,有些没底气的小声问:“要什么都给吗?”
“只要是我有的,都给。”为了博小孩儿一笑,孟瑞也是豁出去了。
那想要你的心,能给我吗?
差点就把心里话说出来,王博文心跳如雷,眼神飘忽躲闪到处乱瞟,突然看到了孟瑞手上的戒指。
孟瑞喜欢在手上戴装饰戒指,他的手指修长,骨节均匀,戒指衬得他的手更加好看。
孟瑞顺着王博文的视线往下瞧,发现他傻傻的盯着自己的手出神,细心如他很快猜到小孩儿可能是看上了他的戒指。
这让他有点意外,小孩除了上台演出,私下里几乎从不佩戴饰品,有次他问小孩喜欢什么款式的表,他居然说电子表,弄的孟瑞想送他东西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。
毫不犹豫的把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摘下来,拉过王博文的手,放到他手心里:“喜欢这个?”
王博文果然没有推拒,怔怔的看了会儿手心里花纹简单的圆环,抬起头用小狗般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孟瑞:“这个我可以要吗?”
表情欣喜又期待。
“当然可以。”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戒指就能让他开心,孟瑞莞尔失笑。
得到肯定的答复,王博文小心翼翼的用另一只手把戒指拿起来,然后慢慢的套在左手无名指上。
他的手比孟瑞要小,戒指套上去略微偏大,有点空戴不稳,可他还是一脸满足,抿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
“这么喜欢?”孟瑞忍不住问。
“嗯!”王博文犹自兴奋着,眼神一刻也没离开手上的戒指。
外面夕阳的霞光透过车窗玻璃照进来,柔柔的洒在小孩儿的身上,银白色的戒指在他白皙的手指上反射着流光溢彩,而这光远远不及他眼里的光清澈透亮。
之前收到那架几十万的钢琴,也没见他眼睛这么亮,这么欢喜。
孟瑞心头一动,一阵酥麻的悸动如同湖水般荡漾开来,他握住王博文戴着戒指的手,手心覆盖手背,然后十指紧扣。
“那,喜欢我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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